收到股东投资款应计入 “实收资本” 或 “股本” 科目,具体取决于企业类型,同时可能涉及 “资本公积” 科目,以下是详细说明:
1. 科目选择依据
实收资本(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、合伙企业等):
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时,需通过 “实收资本” 科目核算。该科目记录企业实际收到的股东出资额,反映股东对企业的法定资本投入,其金额应与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股东出资额一致。
例如:A 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股东甲投入的货币资金 50 万元,符合公司章程约定,会计分录为:
借:银行存款 500,000
贷:实收资本 —— 甲 500,000
股本(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):
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,股东投入的资本需计入 “股本” 科目。该科目仅记录股票的面值总额(如每股面值 1 元,发行 100 万股则股本为 100 万元),与股票发行价格无关。
2. 资本公积的涉及情况
若股东实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(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超过面值),超出部分需计入 “资本公积 —— 资本溢价(或股本溢价)” 科目。
例如:B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,股东乙出资 60 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 50%(即应出资 50 万元),超出的 1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:
借:银行存款 600,000
贷:实收资本 —— 乙 500,000
资本公积 —— 资本溢价 100,000
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,如每股面值 1 元,发行价 5 元,发行 100 万股,分录为:
借:银行存款 5,000,000
贷:股本 1,000,000
资本公积 —— 股本溢价 4,000,000
3. 其他注意事项
出资形式的影响:
股东出资形式包括货币资金、实物资产(如设备、房产)、无形资产(如专利、商标)等。若为非货币资产,需按评估价值(或合同约定价值,不公允的除外)入账,分录仍计入 “实收资本” 或 “股本” 及对应资本公积。
例如:收到股东投入的设备一台,评估价 30 万元,占注册资本份额 25 万元:
借:固定资产 300,000
贷:实收资本 250,000
资本公积 —— 资本溢价 50,000
认缴制下的处理:
若股东尚未实际出资(仅认缴),无需进行账务处理,仅在实际收到投资款时按上述规则记账。
综上,收到股东投资款的核心科目是 “实收资本” 或 “股本”,超出注册资本份额的部分计入 “资本公积”,具体需结合企业类型、出资形式及是否溢价等情况判断。